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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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5月22日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“借势借力借智”提升未检工作质效
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。今年以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,围绕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”原则,开展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,“借势借力借智”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质效,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“借势”切入,构建立体化预防宣教工作网络。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,具有办案的亲历性优势,易于找准法治教育的堵点痛点,提升预防宣传的权威性。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“两法”实施为契机,依托“法治副校长”机制,联合教育部门为全县师生开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。在个性化预防上,我院设计了安全自护知识、预防校园欺凌、远离性侵害等不同主题的课包,可以根据师生需求“点对点”开展预防宣传。在多样化预防上,法治副校长通过检察开放日、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,实现传统法治讲座向“沉浸式”法治课堂转变;同时通过“两微一端”发布未检课堂、动漫视频图片等,形成立体式普法效果。
“借力”发展,精准开展矫正帮教。一方面,依托专业社工机构,通过“检察官+司法社工”帮教关爱模式,引入社工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,目前,我院联合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,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。另一方面,为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,针对所办未检案件,通过深层次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并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、科学的教育方法、家长在教育监护重点责任等内容与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促膝谈心,督促未成年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。
“借智”提升,凝聚社会支持合力。我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,通过检察履职促推落地落实,努力实现“1+5>6=实”。在推动校园安全治理方面,我院未检干警深入了解学校安保措施、校园食品安全、安保人员入职查询等情况,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校园周边防线,针对校园周边教育问题提出改进建议,优化治理措施。同时,通过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为抓手、对辖区内游乐场所、酒吧、KTV、宾馆等场所开展专项调查,针对存在的涉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, 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,督促严格监管和问题整改,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。
道阻且长,行则将至,行而不辍,未来可期。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未检队伍素质能力,以“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的情怀、以“青衿之志屡践致远”的行动,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!